返回网站首页 ★★★
  情牵千里-谈情说爱交友天地谈婚论嫁 → 古代剩男剩女要罚款(趣闻)
当前没有公告
  您是本帖的第 1317 个阅读者
 标题:古代剩男剩女要罚款(趣闻) 收藏
     美女呀,离线,快来找我吧!
查看我爱我家的QQ号码 查看我爱我家的个人资料 给我爱我家发送一个短消息 把我爱我家加入好友 访问我爱我家的主页 搜索我爱我家在的所有贴子 点击这里发送电邮给我爱我家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
楼主
古代剩男剩女要罚款(趣闻)

2010年全国婚恋调查报告》显示,如今的“剩男剩女”未婚的主要原因是:社交圈子太窄、不够积极主动、工作太忙。

古代女子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,那才是真正的“宅女”。按今天男女婚恋的“纯自然”状态,如果没有家国的干预,岂不是要老死闺中?

在古代,男婚女嫁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,更关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国的持续发展。既然是家和国的大事,男婚女嫁就不仅仅是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了。而且,“媒妁”不仅仅是来自民间。

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。历代以媒人牵线、家长包办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。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国大事,政府也就往往会进行干预,出些“奇招”。

“奇招”有哪些呢?一是制定法令。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,女子十五岁而嫁;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,女子十三岁而嫁;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,女子十四岁而嫁;按《大清通律》,男的十六岁而娶,女的十四岁嫁人。二是处罚。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,那是要罚款的,譬如,汉朝孝惠皇帝时,谁家要是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,罚款600钱;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,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。

帝王为何如此积极地要求适婚男女及时成家呢?你想,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小孩,人丁缺乏,生产和戍边靠谁啊?你不急,皇帝急!而且,古代一直就认为“男有室女有家”后,阴阳调和了,人心才安然,社会才稳定和谐!

     设置保密
发表于: 2011/11/26 18:37:16  编辑贴子

Copyright ©2007 - 2011 情牵千里-谈情说爱 2.0 Access 版
数据库查询共0次  当前页面执行时间62.500毫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