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网站首页 ★★★
  情牵千里-谈情说爱交友天地法律咨询 → 老公有外遇而协议离婚,我该如何索求赔偿?
当前没有公告
  您是本帖的第 670 个阅读者
 标题:老公有外遇而协议离婚,我该如何索求赔偿? 收藏
     美女呀,离线,快来找我吧!
查看冰雪的QQ号码 查看冰雪的个人资料 给冰雪发送一个短消息 把冰雪加入好友 访问冰雪的主页 搜索冰雪在的所有贴子 点击这里发送电邮给冰雪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
楼主
老公有外遇而协议离婚,我该如何索求赔偿?

读者咨询:

我是协议离婚的。在不久前,我得知他在外面有了外遇才和他离婚的。在离婚不到半年的时间里,他再婚、生子。有人说,得到他离婚前同居的证据最重要,这样就可以起诉赔偿,可是离婚前,我根本没往这方面想,所以在这方面我一点证据都没有,难道就只能这样有冤无处诉吗?

律师回复:

离婚后一年内,对财产的处理不服的仍可以起诉,因为你前夫的过错,你可以多分财产,其过错并不只限于同居。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
祝朋友们开心快乐,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!
     设置保密
发表于: 2010/11/24 16:17:12  编辑贴子

Copyright ©2007 - 2011 情牵千里-谈情说爱 2.0 Access 版
数据库查询共0次  当前页面执行时间78.125毫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