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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情牵千里-谈情说爱交友天地法律咨询 → 同居有小孩分手后想再婚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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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标题:同居有小孩分手后想再婚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收藏
     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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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
    吴先生问:我是生意人,和老婆离婚了,有一个儿子,因为结婚时没打结婚证,所以离婚了也没离婚证,我诚意想再找个伴侣,可是没有离婚证,到“情牵千里”报名需要有离婚证,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到“情牵千里”登记呢?

下面请我们的法律顾问李涛主任回答。

    吴先生,我国最高院出台的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第五条规定,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,应当区别对待:(一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;(二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对于事实婚姻或1994年后的同居关系,双方都可以协议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。同时,你们所生的非婚生子按照法律有关规定,享有婚生子同等的继承权及被抚养权,建议你们就双方财产分配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个协议,解除同居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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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: 2007/6/17 14:14:04  编辑贴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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