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先生问:我女儿女婿的感情不好,现在我女儿想要和男方打离婚官司,虽然他们住在南京,但是男方的户口却是在外地,如果打离婚官司的话,是在南京,还是在外地?
律师答:如果在南京实际居住满一年,可向其实际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;如男方在南京实际居住未满一年,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